关于申报2016年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医学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临床医技科室: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医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市卫生计生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是我院在职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所申报项目相关专业,具备相应工作基础和科研能力;
2. 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年龄 55周岁以下;医学高端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负责人应为入选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的人员(每人最多 1 个立项);面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年龄 50 周岁以下;
3. 项目组全体成员本年度只能申请 1 项市卫生计生委医学科研项目,既往申请市卫生计生委医学科研项目未结题的(包含延期结题和近 1 年内终止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2015 年申报项目未通过立项的,今年不得申请。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1. 重点项目:资助研究经费 10 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3 年。
2. 医学高端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研究经费 7 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2 年。
3. 面上项目:资助研究经费 2-3 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2 年。
对于申报成功的项目,我院将在重庆市卫生计生委资助经费基础上,以1:1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
三、申报数量
1. 本次申报实行项目负责人自由申报,我院申报项目限额10项。
2. 重点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3,重点项目与面上项目不能互换。
3. 医学高端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不列入上述限额。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但项目申请人需向科教科提交纸质申请书及查新报告1份。纸质申请书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白色封面,左侧装订,不得塑封或过度装订。
网上申报网址:http://183.230.146.1:9117/kysystem/, 也可通过重庆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
科教科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