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公开招标——重庆市人民医院5G专用内网建设项目
院内公开招标文件
(最低价评审法)
——重庆市人民医院5G专用内网建设项目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重庆市人民医院2021年第32次院长办公会同意立项,通过在重庆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组织院内公开招标(最低价评审法)的方式,确定合同服务方。
一、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118号
(二)项目金额
最高限价(包干价):14.88万元/年(单卡限价42元/月,专线限价4000元/月)。
(三)项目期限
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以上资格条件在投标文件里以书面承诺的方式提供佐证,未提供者废标)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五)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投标文件递交阶段分别密封于投标书正本副本中向招标人提交)
(六)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26日9时至2022年12月28日16时(逾期失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2022年12月26日9时至2022年12月28日16时,每日工作时间(10时至12时、14时至16时),在招标人两江新院医学装备处办公室,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招标人亦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投标文件1正1副,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2、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22年12月(具体时间直接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招标人两江新院。
(八)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确定开标定标会议时间后,邀请各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标人采购工作组开标、评标及定标。
2、评标方法:最低价评审法。
①投标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招标(最低价评审法)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招标文件中如有“拟签订合同需洽商的主要条款”除外。
②投标人的报价分为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丧失中标资格。第一次报价制作在投标文件里向招标人递交;第二次报价是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采购工作组进行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后,当场在由招标人准备的“第二次报价单”上填写本项目的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价格,只能等于或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价格,否则,丧失中标资格)及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填写完毕后交由招标人采购工作组进行合议。
③“第二次报价单”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候选;相同报价时,优化的差异性表述“最优”者被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招标人采购工作组将采购排序暂定结果向医院决策会议进行请示。
④根据医院决策会议结论,确定中标人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九)其他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而由招标人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分散采购(自行采购)。
2、针对本《院内公开招标(最低价评审法)文件》及分散采购(自行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招标人行使。
3、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承诺》、《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招标人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中标人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中标人制作及成果交付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在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中标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6、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喻老师
联系电话:13350340291
二、技术需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序号 | 要求 | 具体内容 |
1 | 资质 |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2 | 其他 | 5G物联网卡应按单卡每月费用报价,专线按月报价。 |
技术要求
序号 | 需求 | 具体要求 |
1 | 5G网络 | 提供5G物联网络。同时向下兼容4G终端设备,可为4G终端设备提供4G物联网络。 |
2 | 卡管理 | 只有处于激活状态的卡才能提供流量服务和产生计费。 |
查询功能。提供卡管理平台,管理员可随时查询卡信息,包括卡状态、套餐、流量、共享流量池等信息;可自主筛选并导出激活卡、无流量卡、锁定卡、流量异常卡等。 | ||
管理员可自主变更卡状态,如卡锁定、激活、停用、注销等。 | ||
对超过设定时间、长期未产生流量的卡系统自动锁定,可批量导出并注销无流量卡。 | ||
3 | 单卡流量 | 流量包月,5G网络20G/月。 |
4 | 共享流量池 | 提供5G物联网卡共享流量池,流量池根据卡数量动态增减。如单卡超过包月流量,系统自动分配共享池流量。 |
5 | 覆盖范围 | 全院覆盖,提供全天连续不间断5G网络服务,无信号盲点。 |
6 | 卡终端绑定 | 卡机绑定,每张卡绑定一台移动终端,如在用卡插到其他终端,卡自动锁定,需卡管理员后台解除锁定。 |
7 | 屏蔽互联网功能 | 5G卡必须屏蔽互联网、语音、视频、短信等功能,仅限于5G物联网卡院内业务应用。 |
8 | 安全性 | 采用加密数据传输通道,专网专用,确保医院业务数据安全,不得造成数据泄露。 |
9 | 其他要求 | 根据医院业务需求按需提供5G卡。办卡手续以医院名义统一一次办理,后续补卡不再办理任何手续。 运营商如有网络调整影响卡使用,需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院方。 |
10 | 5G物联网专线 | 提供运营商机房至医院中心机房的点对点的5G物联网专线,不得与互联网等其他线路混用。 |
11 | 专线带宽 | ≥200M。 |
12 | 合同期限 | 1年。 |
三、商务要求
(一)验收方式
1、网络链路:乙方完成项目要求的专线建设,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甲方完成运营商至医院相关应用服务器的网络链路和业务调试,确保5G物联网卡能在院内PDA、平板等设备上能正常访问院内业务。
2、首批5G物联网卡到位并正常使用:根据甲方需求提供首批5G物联网卡全部到位,并能正常访问院内业务。
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即可组织验收。由甲方主管部门(信息处)根据合同要求组织验收,确认服务内容和质量,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3、由于本项目采用单价竞价采购方式招采,待项目验收后,后续甲方新增5G物联网卡按本项目最终成交价按需支付,新增5G物联网卡不再组织验收。
验收记录单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
(二)付款方式
1、5G物联网卡:自验收合格后,乙方每月月初向甲方提供上月已实际产生流量的5G物联网卡清单,甲方根据实际产生流量的卡数量,在60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卡费用的100%。
2、专线:甲方根据合同要求向乙方按月支付5G物联网专线费用的100%,与5G物联网卡费用同时支付。
3、甲方支付合同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项目验收记录单复印件、合同复印件、5G物联网卡清单(加盖公章),作为支付依据。
中标人结算须出具正规发票,招标人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三)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
①服务期内,乙方需保障全院5G物联网卡信号全院覆盖,如有使
用区域无信号或信号弱等信号盲区问题,需根据甲方要求采取措施解决。
②乙方如需调整5G物联网线路,影响甲方5G物联网卡相关业务
使用,需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
③如出现5G物联网网络故障等突发事件,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立即
进行处置,及时向甲方汇报处理进度。一般故障1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置,并恢复网络正常。严重故障需2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置,并恢复网络正常。
④服务期内,服务人工费免费(含交通、住宿、服务工时等),
服务所涉及的一切工具、配件和耗材等均为免费。
⑤服务期内提供专人专线7×24小时服务、专属售后服务工程师。
⑥依据院方计划时间需提供现场或远程服务的,没有时间限制。
2、纪律要求
乙方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相关的机房管理、网络与安全、信息保密等制度。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