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重庆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市人民医院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 购时间 | 备 注 |
1 | 重庆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拆除工程招标项目 | 重庆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拆除工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 | 1、重庆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拆除工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本项目拆除范围为:院区内室外地坪标高以上的建(构)筑物整体拆除及其它拆除。 2、拆除的主要建筑物有门诊医技大楼、住院部、洗浆房、1.2.3病区等,其中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3559.93m2,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2646.57m2; 3、其它拆除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台阶、花池及杂草与小灌木、树池、简易棚拆除等内容; 4、不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大型乔木与灌木、外围围墙及进出口道路两旁的栏杆。
| 143.7389 | 2022年 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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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需求及要求:
1、本拆除工程根据可含除、破碎、解小、装车、清理、场内外运输、建渣及垃圾清理等工作内容。
2、拆除方式
本工程拆除方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投标人综合考虑,不得采取爆破作业。
3、已挂牌的苗木(具体详见现场情况)不得拆除,且不得因周边拆除对其产生损伤。
院区外围的围墙及进出口道路两旁的栏杆维持原状,不包含在此次拆范围内,如围墙破损等有倒塌风险的,需加固保证围墙安全。
残值处理
固定资产(除房屋建筑物及附属物)由招标方处置,可回收废料由投标人自行处理,残值在投标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同时,本次采购意向的公开,亦是本单位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所发布的采购需求调研公告。诚邀具备合格资质调研参与人携相应资料于本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院递交。
调研参与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在报名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2、特定资格条件
1 、本次竞标要求竞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执照须包含爆破与拆除工程施工的经营范围。
本次竞标要求竞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鲜章)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执照须包含爆破与拆除工程施工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鲜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鲜章)
(4)财务要求
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竞标人须在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竞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竞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竞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中标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竞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局出具以竞标人名义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该社保证明中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以便上网查询),以及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标的承诺原件。
(2)其他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竞标人单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社保局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该社保证明中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以便上网查询。
主要管理人员:
竞标人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应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竞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授权代理人:
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必须为竞标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授权代理人的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
2021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网上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或公示)截图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似的1个及以上项目业绩(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和拆除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的拆除工程施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网上招标公告截图、中标公告(或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网上截图是指:全国建筑市场管理服务平台(或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各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或公示)截图。
(2)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重庆市外施工企业投标要求
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且岗位相对应的人员。
如新入渝的市外施工企业或入渝备案证已过期的企业,须提供“重庆市建筑工程建筑企业管理信息”中“建筑管理”板块中市外入渝施工企业所公布的其“企业基本信息”和“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的网上截图或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和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调研参与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4、参与人应具备开展相关服务项目较好的医院合作经验,提供相关合同或项目合作协议。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均应加盖调研参与人单位公章后,一份在资格预审登记阶段向调研人提交,另两份在调研报价文件递交阶段,分别密封于调研报价文件正本副本中向调研人提交。
(四)调研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9日10时至2021年11月11日16时(逾期失效)。
联系人:邓月婷 联系电话:023-63390113。
根据医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来院人员均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示“两码”,即渝康码和行程码。
重庆市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