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医学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临床医技科室: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医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市卫生计生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是我院在职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所申报项目相关专业,具备相应工作基础和科研能力;
2. 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年龄 55周岁以下;医学高端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负责人应为入选第一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的人员;面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年龄 50 周岁以下;
3. 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请 1 项我委医学科研项目,既往申请我委医学科研项目未结题的不得再次申请;2014 年申报项目未通过立项的,今年不得申请。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1. 重点项目: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 面上项目:资助研究经费2-3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3. 医学高端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研究经费7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2 年。
对于申报成功的项目,我院将在重庆市卫生计生委资助经费基础上,以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
三、申报数量
1. 本次申报实行项目负责人自由申报、项目申报限额10项。
2. 重点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3,重点项目与面上项目不能互换。
3. 医学高端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不列入上述限额。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并向科教科提交纸质申请书及查新报告1份。纸质申请书一律用A4纸单面打印,白色封面,左侧装订,不得塑封或过度装订。
网上申报网址:http://rlzy.cqwsj.gov.cn:9117/kysystem, 也可通过重庆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www.cqwsjsw.gov.cn )页面右下角科研管理系统进入。
五、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15年5月4日12时关闭,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4日下午5时。
为避免申报高峰时服务器拥堵,请各科室尽量提前申报。
六、注意事项
1. 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2. 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具备相应研究工作基础;鼓励临床科学研究,基础研究项目一般不予立项和资助。
3. 申报项目应提供医学文献信息检索机构的查新报告,开发性研究类项目应提供专利检索报告。请项目负责人尽快将查新委托书与标书交至市卫生信息中心查新站查新。查新结果一般是15-20天,请抓紧时间查新,以免延误网上申报时间。
4. 网上提交前请务必进行预览,确定提交后将不能修改、不予退回。
5. 各项目申报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科教科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流程。
6. 中医药类研究项目非本通知受理范围。
八、联系方式
科教科电话:63532350
市卫生信息中心查新站:康琳,电话:63622336、63621994
市卫生信息中心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30号广璐大厦5楼。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畅中软件公司):高翰, 电话:62611530转 820。
重庆市中山医院科教科
2015年3月23日
附件2-2015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医学科研项目申请书((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