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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战线制度

党委办公室|2018-05-07

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团结一切统战对象,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1. 医院统一战线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

2. 医院党办是医院统一战线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

3. 各党支部设立统战委员。

(二)医院统一战线工作的对象:

1. 各民主党派和侨联。

2. 无党派高级知识分子和知名人士、留学归国人员。

3. 少数民族、宗教信仰人员。

(三)医院统一战线工作的内容:

1. 院党委将统战工作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及时总结。

2. 宣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提高干部群众对统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3.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知识分子作用。

4. 每年召开4次以上民主党派、知联会负责人参加的双月座谈会,通报医院发展建设的计划、重大举措以及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5. 支持各民主党派、知联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活动场地和一定的经费支持。

6. 指导各民主党派、知联会按照各自的章程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聪明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