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医院采购公告(移动查房平板电脑采购项目)
院内公开比选文件
(最低评标价法)
——重庆市人民医院移动查房平板电脑采购项目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渝财规(2023)10号)文件要求,通过组织院内公开比选(最低评标价法)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响应人须知
(一)采购人的名称和地址
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8号
(二)项目金额
项目最高限价:10.8万元/54台。
(三)项目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交货、研发、安装、调试和上线运行。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2)响应人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和响应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请在“重庆市人民医院官网”招标公告板块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响应人是否获取,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响应业务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正本(1份)和副本(3份)。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响应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2、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北京时间9:00。
3、开标定标时间:2025年3月12日北京时间9:00。
4、开标定标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住院部三楼多功能厅。
(六)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确定开标定标会议时间后,采购人采购工作组进行开标、评标并形成定标建议。
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①响应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比选(最低评标价法)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比选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
②响应人的报价分为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丧失中标资格。第一次报价制作在响应文件里向采购人递交;第二次报价是在评审现场向采购人采购工作组进行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后,当场在采购人准备的“第二次报价单”上填写本项目的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价格,只能等于或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价格,否则,丧失中标资格)及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填写完毕后交由采购人采购工作组进行合议。
③“第二次报价单”报价最低的响应人,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候选;相同报价时,优化的差异性表述“最优”者被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采购人采购工作组将采购排序暂定结果向医院决策会议进行请示。
④根据医院决策会议结论,确定中选人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七)其他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渝财规(2023)10号)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而由采购人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分散采购(自行采购)。
2、针对本《院内公开比选(最低评标价法)文件》及分散采购(自行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采购人行使。
3、响应人应保证其《响应人资格条件符合承诺》、《响应人资质证明材料》、响应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采购人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瞿老师
联系电话:15923310322
提交资料前,务必将报名信息表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709898977@qq.com,CGHYB@cghhospital.org
报名信息表:
报名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办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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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需求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1 | CPU | 八核以上CPU,主频≥2.8GHz。 |
2 | 内存 | 运行内存≥12GB,存储容量≥256GB。 |
3 | 操作系统 | Android(安卓)13.0及以上,完全适配医院移动医生查房系统。 |
4 | SIM卡插槽 | ≥1个,支持插接4G/5G物联网卡,4G/5G 全网通,支持联通、移动、电信。卡槽尺寸设计合理,装卡后贴合度高,避免读卡失败。不配置WiFi功能模块。 |
5 | 显示屏 | 全触摸屏,多点触控,屏幕尺寸≥12英寸,分辨率≥2880*1840。 |
6 | 工艺要求 | 机身各部件连接处、屏幕与机身连接处紧密无缝隙。 |
7 | 数据接口 | Type-C 接口,含充电功能。 |
8 | 摄像头类型及像素 | 后置像素≥1300W,前置像素≥800W,自动对焦。 |
9 | 配件 | 标配电源适配器、数据线等,确保设备的正常充电和数据传输。 |
10 | 数量 | 54台。 |
11 | 认证 | 具备CCC认证,无线电型号核准及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等认证 |
12 | 质保 | 原厂整机免费质保期≥3年。全程协助医院安装、更换和培训。 |
三、商务要求
(一)验收方式
1、按合同要求完成查房平板电脑供货、安装、调试,并稳定试运行1个月后,由采购人主管部门根据合同要求组织验收,确认设备技术参数、数量、试运行情况等,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记录单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
(二)付款方式
1、自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60个日历日内向中选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采购人支付合同款时,中选人需提供双方填写的项目验收合格单作为支付依据。
2、质保期满后,经采购人主管部门再次确认设备性能、运行情况、服务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经确认合格后,采购人于90个日历日内再向中选人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5%。
3、中选人结算须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
自验收之日起,原厂整机免费质保期≥3年。
2、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中选人需保障查房平板电脑安全稳定运行,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及时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如出现查房平板电脑运行异常或故障等突发事件,中选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立即进行处置,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处理进度。一般故障1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置,并恢复正常运行。严重故障需2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置,并恢复正常运行。
(3)质保期内,服务人工费免费(含交通、住宿、服务工时等),服务所涉及的一切工具、配件和耗材等均为免费。
(4)质保期内提供专人专线7×24小时服务、专属售后服务工程师。
3、纪律要求
中选人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采购人机房管理、网络安全、信息保密等制度。
(四)中选人履约责任
1、中选人履约行为造成(包括但不限于)中选人人员工伤工亡及财产损失、造成采购人或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权益损失等,由中选人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2、中选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质疑、投诉等任何争议的洽商应对及责任调查,由中选人承担。
3、中选人须保证响应文件响应内容的真实性;否则,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虚假响应的中选人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中标价格的10%计算。
4、中选人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不需向中选人支付任何费用,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中选人承担。
5、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
1、响应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比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