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公开招标——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打印机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院内公开招标文件
——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打印机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重庆市人民医院2022年第17次院长办公会同意立项,通过在重庆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及文件,并组织院内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框架协议合同服务方。
一、项目简介
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当前有打印、复印机总量471台(其中喷墨打印机94台),所有打印设备和打印耗材由医院自行采买,每年的采买成本高昂,不满足医院精细化管理需求。
为了既保证使用需求,又降低使用成本,医院对市场中的打印机使用模式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不同于医院现有模式,比较多的单位采用了打印机租赁的方式来降低使用功能成本,成效显著。故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编制本打印机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项目采购文件。
二、服务要求
招标人三院院区已有大量打印设备在用,本项目服务采用全包式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提供商安排驻场工程师不低于1人(服务时间:7×12小时现场驻守服务,24小时电话备勤服务)。
(二)维保服务:服务提供商提供三院院区现有打印设备的维修维护服务,维护内容包括配件、耗材的免费更换和维修(不包含纸张、装订设备及耗材)。医院按照打印印量支付费用(无计数器功能的打印机按照实际使用量计算,实际使用量计算方法见下表)。
(三)设备更替:服务提供商安排专业人员对医院三院院区现有打印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根据设备使用状况和维修次数,对打印质量不合格、维修多次仍有问题的设备进行免费更换;服务提供商并承诺对现有的喷墨打印机在一年内逐步替换为激光打印机。
(四)服务费用计价方式及最高限价
类别 | 最高限价 | 服务内容要求 |
激光打印机和复印机 (现有可计数打印机64台) | 黑白按0.08元/张,彩色0.5元/张 | 所有零配件、耗材、设备更换免费(不含纸张) |
激光打印机 (现有不可计数打印机235台) | 1、采用购买硒鼓的方式向供应商采购,最高限价为120元/个,单个硒鼓打印量≥1500张。信息处按每月硒鼓实际使用量向供应商结算支付。 2、供应商须在(一年内)一次性替换不低于30台为可计数打印机。并承诺将老旧、故障率高的不可计数打印机更换 为可计数的打印机。 | 免费维修、更换零配件,无法修复的机器免费更换。 |
喷墨打印机 (现有94台) | 1、因工作原因需保留16台,其余机器由供应商在一年内逐步免费替换。 2、剩余16台继续购买墨盒使用:墨盒≤140元/个,按每月墨盒实际使用量结算。 | 免费维修、更换零配件,无法修复的机器免费更换。 |
条码打印机 | 1、供应商全免费提供,免费提供维修维护(含配件)。 2、(预计需)供应商一次性投入热敏打印机100台,条码打印机30台。 3、根据后期医院科室需要逐步新增数量。 | 1、碳带和热敏打印纸,由招标人在政府采购平台购买服务供应商产品(不高于医院现行采购价) 2、为保证兼容性,需供应现有品牌及型号设备。 |
热敏打印机 | ||
针式打印机 | 中标人全免费提供,且免费提供维修维护(含配件)。 | 打印纸张和色带,由招标人另行采买。 |
注:三院院区彩超胶片纸,因打印机情况较复杂,暂未纳入本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118号
(二)项目金额
1、项目最高限价:49万元。
2、上述最高限价,为本项目的最高合同履行金额(备注:实际合同金额按实际金额计价)。
(三)报价表
类别 | 投标报价 | 中标人须承诺的服务内容 |
激光打印机和复印机 (现有可计数打印机64台) | 黑白以 元/张(不得超过0.08元/张),彩色以 元/张(不得超过0.5元/张)。 | 所有零配件、耗材、设备更换免费(不含纸张) |
激光打印机 (现有不可计数打印机235台) | 招标人采用购买硒鼓的方式向中标人采购,价格为 元/个(不得超过90元/个)。招标人信息处按每月硒鼓实际使用量向中标人结算支付。中标人须承诺:免费将不可计数打印机逐步替换为可计数打印机,一年内完成替换。 | 免费维修、更换零配件,无法修复的机器免费更换。 |
喷墨打印机 (现有94台) | 1、因工作原因需保留16台,其余机器由供应商在一年内逐步免费替换。 2、剩余16台继续购买墨盒使用:墨盒≤140元/个,按每月墨盒实际使用量结算。 | 免费维修、更换零配件,无法修复的机器免费更换。 |
条码打印机 | 1、供应商全免费提供,免费提供维修维护(含配件)。 2、(预计需)供应商一次性投入热敏打印机100台,条码打印机30台。 3、根据后期医院科室需要逐步新增数量。 | 1、碳带和热敏打印纸,由招标人在政府采购平台购买服务供应商产品(不高于医院现行采购价) 2、为保证兼容性,需供应现有品牌及型号设备。 |
热敏打印机 | ||
针式打印机 | 中标人全免费提供,且免费提供维修维护(含配件)。 | 打印纸张和色带,由招标人另行采买。 |
(四)项目期限
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五)合同续签条件
合同期限内,中标人添加的打印设备,产权归中标人所有;合同期限届满时,经招标人评审(满意度调查表见附件一),满意度优秀的,双方无异议,可沿用服务条款续签一年合同;若满意度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合同终止时,经招标人确认,中标人添加的打印设备,离场时全部带走。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在投标文件内、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2、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原装配件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投标文件递交阶段分别密封于投标书正本副本中向招标人提交。
(八)招标公告及文件发布时间
2022年6月20日10时至2022年6月22日16时(逾期失效)。
(九)现场答疑时间
2022年6月22日16时前。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2日,每日工作时间(10时至12时、14时至16时),在招标人两江新院医学装备处办公室,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招标人亦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2、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22年6月(具体时间直接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招标人两江新院
(十一)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确定开标定标会议时间后,邀请各投标人参加,招标人采购工作组开标、评标及定标。
2、评标方法:最低价评审法。
①投标人实质性响应本《院内公开招标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招标文件中“拟签订合同需洽商的主要条款”除外。
②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被确定为成交第一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候选;相同报价时,优化的差异性表述“最优”者被确定为成交第一候选人。
(十二)其他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而由招标人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分散采购(自行采购)。
2、针对本《院内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分散采购(自行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招标人行使。
3、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承诺》、《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招标人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中标人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中标人制作及成果交付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在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中标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5、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喻老师13350340291。
四、商务要求
(一)合同履约管理、验收计价付款方式
1、本项目的合同履约管理,由招标人信息处代表招标人实施。
2、每月的费用计价单,必须由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金额。
(二)付款方式
1、本项目的付款申请由招标人信息处负责实施。
2、合同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全年共计结算12次。
3、每次结算前,中标人须提供招标人信息处签字确认的费用计价单,作为付款依据。
4、每次结算前,招标人信息处与中标人双方应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试运行的通知》(渝财采购〔2018〕27号)文件规定,在网上超市进行线上签约确认,并据此作为付款依据。
(三)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022年6月17日
附件一:
满意度调查表
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打印机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 |||||
公司名称 | 满意度评价 | 评价科室 | |||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