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医院智慧审方系统软件院内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采购(2016)6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经信息中心申请请示同意购买,通过在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组织院内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合同服务方。
一、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正街104号
(二)项目名称
智慧审方软件
(三)项目概况
我院作为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化处方点评”项目试点单位,按照《关于开展重庆市信息化处方点评工作的通知》及《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处方点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需要尽快落地相关建设工作。经医院2018年第42次院长办公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意购买此软件,以此来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保障患者用药权益及用药安全。
项目投标最高限价:17万元(人民币,包干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2、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可以从事本采购项目的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佐证)。
②投标人须对投标产品拥有经营许可权。
(五)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2月22日10时至2019年2月25日12时(逾期失效)
现场查勘及答疑时间
2019年2月25日16时前(逾期视为已经查勘无疑)
开标定标时间:暂定(具体时间直接向适格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暂定
(六)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文件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等资料编制的投标方案【注明投标产品规格型号、注明与招标要求的差异性、报价资料(包干价)、其他商务性描述等】。
3、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的误投不负责任。
(七)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开标时间开标后,院评标小组即行评标(邀请各适格的投标人参加)。
2、评标方法:竞争性谈判。
3、定标方法: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进行评审。经评审后,
①投标人完全满足本采购文件所有要求(拟签订合同需洽商的主要条款除外);否则,丧失中标资格。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超过项目投标最高限价;否则,丧失中标资格。
③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被确定为成交第一候选人。
(八)争议解决的办法
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项目采购解释权的行使
1、针对本招标文件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归招标人行使。
2、投标人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作承诺及相关资质文件的真实性;否则,招标人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13508390921。
重庆市人民医院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