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医院智慧医院项目第三方造价评估服务 采购公示
一、招标人及项目名称
招 标 人:重庆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智慧医院项目建设第三方造价评估服务
二、服务内容
第三方评估公司为我院智慧型医院项目进行造价评估服务,以便我院了解和掌握相关项目的合理费用,明确项目建设的招标最高限价。
三、服务要求
根据项目规模,自受托之日起,10-1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需通过重庆市卫计委及专家的评审。
四、招标方式
本项目为分散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
五、投标报价及结算
重庆市人民医院智慧医院项目暂定6300万元,第三方造价评估服务费最高限价为18万元。
1、报价及费用结算币种:人民币(RMB)。
2、供应商所填报的价格为包干价,包括提供服务以及税金等的所有费用。
3、结算支付:相关服务费按项目评估完成并出具正式盖章报告后当月或者次月以转账方式支付(评估咨询公司需提供正式发票)。必须通过重庆市卫计委及其相关专家的评审与认可。
六、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
a)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f)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
g)具有软件及信息化工程造价评估咨询业绩经验,咨询人员需获得CCEP认证;
h)竞标人具有10个软件及信息化工程造价评估业绩项目;
I)竞标人近三年须具有重庆范围内3个以上医院软件及信息化工程造价评估业绩(并通过卫计委相关审核流程);
j)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以来担任主审工作并完成5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的软件及信息化工程造价评估业绩。
K)根据项目规模配置实施团队,项目组主要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包含3名高级工程师(信息类、网络类、计算机类、造价类等与之相关专业);至少包含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包含3名造价员。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文件及竞争性谈判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于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以下资料交重庆市人民医院物供办处,逾期不予受理。
1、需提交资料:公司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资质证书、诚信声明、工作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资质文件等。所提供资料需盖鲜章(特别说明:因实行资格预审,以上资料不需要密封)。
2、密封投票报价书(即第一次报价,需密封并在封口处盖鲜章)。
3、所有参加谈判单位的最终报价须法人或委托人书面签字确认。
u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不接收。
八、开标时间
具体时间和开标地点由招标部门直接通知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
九、成交通知
重庆市人民医院将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报我院相关审批部门审批后,以通知形式向供应商告知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是供应商与我院签订协议的必要条件,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联系人:李一鸣; 电话:023-63532682;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