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医院影像数据存储租赁服务项目院内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采购(2016)6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重庆市人民医院2017年第21次院长办公会同意立项,通过在重庆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组织院内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合同服务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正街104号(三院院区)
二、项目名称
影像数据存储(PACS 系统数据云存储)租赁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针对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PACS 系统,拟采购影像数据存储租赁服务。租赁服务期限:两年半(自合同签订、且影像数据存储租赁服务成果交付后起算)。项目投标最高限价:18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技术需求
(一)功能概述
1、实现影像数据的云端存储。
通过云存储,满足影像数据的高可扩展性、高安全性和高可用性。
2、为更多场景提供随时随地的影像应用。
可在手术室、医生站、病房、会诊室应用,支持移动的影像应用,建立放射科与临床科室、临床科室之间快速的影像沟通。
3、为临床医生提供更多的辅助诊疗手段。
可实现临床医生对放射影像设备所产生的高清、高分辨率2D影像进行实时的3D图像重建,快速完成3D高端影像处理,帮助医生完成对患者从诊断---治疗评估---手术制定---手术过程指导---术后评估的全医疗过程的个性化先进影像即时服务。
(二)特别备注:
1、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上述项目技术需求,并须在招标人处实地查勘需求现场(了解招标人硬件设施等实施条件),且向招标人信息中心、PACS 系统使用科室等相关部门获得详细的“基本功能要求”、“临床影像应用功能要求”、“信息安全功能要求”后,在最高限价以内(含限价)准确报价。
2、各投标人所投标的服务功能,在符合前述招标人详细的“基本功能要求”、“临床影像应用功能要求”、“信息安全功能要求”基础上,其功能若有更优者,请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差异性优化说明。经各投标人实质响应填写的《基本功能要求及实质性响应表》、《临床影像应用功能要求及实质性响应表》、《信息安全功能要求》构成其投标文件必不可少的要件内容。
3、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含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税费等费用(包干价);超过最高限价报价的投标人,丧失中标资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可以从事本采购项目的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佐证)。
五、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6日10时至2017年11月20日12时(逾期失效)
六、现场查勘及答疑时间
2017年11月21日16时前(逾期视为已经查勘无疑)。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0日,每日工作时间(10时至12时、14时至16时),在招标人三院院区后勤保卫处总务库房处,持单位介绍信、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资质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逾期未按指定地点、持上述资质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者,视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招标人亦不予接洽。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16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人三院院区后勤保卫处总务库房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招标人亦不予接收。
3、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17年11月(具体时间直接向适格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招标人三院院区行政楼
八、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文件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受邀人公章)
2、根据《招标文件》等资料,编制的投标方案(含投标人实质响应填写的《基本功能要求及实质性响应表》、《临床影像应用功能要求及实质性响应表》、《信息安全功能要求》、报价单、其他商务性描述等)。
3、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的误投不负责任。
九、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开标时间开标后,院评标小组即行评标(邀请各适格的投标人参加)。
2、评标方法:竞争性谈判。
3、定标方法:
(1)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进行评审。
(2)经评审后,
A投标人完全满足本采购文件所有要求(拟签订合同需洽商的主要条款除外)。否则,丧失中标资格。
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
C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被确定为成交第一候选人。
十一、争议解决的办法:
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项目采购解释权的行使
1、针对本招标文件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归招标人行使。
2、投标人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作承诺及相关资质文件的真实性;否则,招标人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琛13508390921。
重庆市人民医院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