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招标文件——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2018年—2019年 办公用品类物资采购项目
院内招标文件
——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2018年—2019年
办公用品类物资采购项目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采购(2016)6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重庆市人民医院2018年第4次院长办公会同意立项,通过在重庆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组织院内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合同服务方。
一、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正街104号
(二)项目名称
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2018年—2019年办公用品类物资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述
通过签订《供货服务合同》,中标人按院方对各类各型办公用品类物资的实际需求量提供办公用品类物资供货服务。有关办公用品类物资数量、型号、规格、材质等,由中标人按院方需求满足。
本项目年采购预算额20万元/年(人民币),按需实时发生;实际合同金额按实际发生的办公用品类物资供货量计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2、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②投标人须具备可以从事本采购项目的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佐证)。
③投标人须是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指定平台公司,或旗下有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指定的平台公司。
(五)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4月9日10时至2018年4月11日16时(逾期失效)
(六)现场查勘及答疑时间
2018年4月11日16时前(逾期视为已经查勘无疑)。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1日,每日工作时间(10时至12时、14:30时至16时),在招标人三院院区医学装备处(物供办)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资质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逾期未按指定地点、持上述资质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者,视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招标人亦不予接洽。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16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人三院院区医学装备处(物供办)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招标人亦不予接收。
3、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18年4月(具体时间直接向适格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招标人三院院区行政楼
(八)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文件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等资料编制的投标方案(含投标人比对招标文件中发布的《项目技术需求》所编制的内容、逐条实质响应,报价资料(包干价)、其他商务性描述等)。
3、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的误投不负责任。
(九)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开标时间开标后,院评标小组即行评标(邀请各适格的投标人参加)。
2、评标方法:竞争性谈判。
3、定标方法: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进行评审。经评审后:
①投标人应完全满足本采购文件第二条所有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
②投标人在《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办公用品类物资单价金额前四十名品目清单及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逐项均不超过服务最高限价。否则,丧失中标资格。
③投标人在《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办公用品类物资单价金额前四十名品目清单及报价表》中累计每项单品报价总额最低的投标人为成交第一候选人。
(十)争议解决的办法
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项目采购解释权的行使
1、针对本招标文件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归招标人行使。
2、投标人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作承诺及相关资质文件的真实性;否则,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喻老师13350340291。
重庆市人民医院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