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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委办公室|2018-12-19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团结,切实加强医院党政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确保医院发展的正确方向。根据《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1.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医院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议题。

2. 党委委托党办、监察处、工会等部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参会领导,或在会上通报。

3. 开展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与人为善开展批评,严于律己开展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4. 党办要精心做好会议安排,将开会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拟邀请上级领导等形成报告,及时报上级党组织。

(二)民主生活会的组织

1. 民主生活会的参加人员有院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和院级党员领导干部。

2. 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围绕会议主题检查总结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3. 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4. 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遵循的规则

1.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2. 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经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同意。

3. 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向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报告会议情况和相关材料。

4.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