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公开招标--重庆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重庆市人民医院内公开招标文件
——重庆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经重庆市人民医院2023年第41次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采购计划立项,拟通过组织院内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的方式,确定服务商。
一、投标人须知
(一)采购人的名称和住址
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8号
(二)项目金额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9万元。包含但不限于:人员的工资(含基本工资和补贴、劳动保护费等)、加班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保险费、福利费(含伙食费和其他福利等)、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费、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以及服务过程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等。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补偿。
(三)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以上资格条件在投标文件里以书面承诺的方式提供佐证,未提供者废标)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五)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投标文件递交阶段分别密封于投标书正本副本中向招标人提交)
(六)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16时(逾期失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16时,每日工作时间(9时至12时、14时至16时),在采购人两江新院医学装备处办公室,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前,务必先将报名信息表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2975168312@qq.com,CGHYB@cghhospital.org。
报名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 |||
报名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办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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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采购人亦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投标文件1正1副,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2、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23年12月(具体时间直接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采购人两江新院。
(八)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确定开标定标会议时间后,邀请各适格的投标人参加,招标人采购工作组开标、评标及定标。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①投标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招标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招标文件中“拟签订合同需洽商的主要条款”除外。
②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四《评标标准》”。
(九)其他
1、本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而由采购人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自行采购。
2、针对本《院内公开招标文件》及在自行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采购人行使。
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承诺》、《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采购人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中标人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中标人制作及成果交付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在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中标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4、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方式:13340213250。
二、技术需求
详见附件1
三、商务要求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报价要求
报价包含:整个系统所涉及的软件(包括各功能模块、第三方软件、数据库及支付给第三方的接口费用)、安装集成、调测、接口开发、培训、资料、维护服务等,对整个项目所涉及的软件系统开发等。
(二)验收方式
1、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甲方主管部门(信息处)组织专家验收。
2、中标人应保证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①系统功能清单与招标要求一致。
②系统相关技术资料齐全。
③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④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并验收和,并经招标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1个月后,无故障问题,由甲方主管部门(信息处)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报告,验收合格报告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
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招标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三)付款方式
1、自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60个日历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招标人支付合同款时,中标人需提供双方填写的项目验收合格单作为支付依据;
2、本项目免费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招标人于30个日历日内向中标人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10%;
3、中标人每次结算须出具正规发票,招标人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四)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期
(1)中标人需承诺:项目整体质保3年(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中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中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2、售后服务内容
(1)中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①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招标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解答招标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招标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②现场响应
招标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特殊情况,经招标人同意可延长到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③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如招标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招标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①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②质量保证期过后,招标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需承诺每年不高于中标金额的8%。
(五)知识产权
1、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人享有本采购项目采购的数据中心机房资源运维管理系统所有权和永久免费使用权。
3、中标人保证其开发过程、开发完成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为采购人的最终用户、系统管理员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并提供培训所需要的设备和技术支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详细的培训计划,技术培训的内容必须覆盖产品的安装、日常操作和管理维护,以及基本的故障诊断与排错。(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1、中标人对项目开发过程中涉及的采购人医院的文件、资料材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个人泄漏相关信息,以及用作商业或其他用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应承担。
2、采购人对项目开发过程中获知的中标人商业秘密或其它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或个人方透露或泄露。
1、中标人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中标人制作及成果交付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在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中标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3、凡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中标人与采购人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1、因中标人提供的项目成果存在瑕疵,导致采购人医院系统发生诸如“数据丢失”、“商务秘密泄露”、“信息发布不当”等损失(包括民事及行政责任)时,由中标人按采购人遭受的直接损失及可预期间接损失向采购人进行赔偿。
2、中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所作书面承诺、或提供响应文件如有虚假不实内容,采购人有权在合同履行阶段单方解除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汇报要求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偿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四、评审标准
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 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30%×100。 |
2
| 技术能力 | 60 |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且没有负偏离得35分,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1.所投微信公众平台系统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高新企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4分;缺一项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及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3级及以上)的得5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医院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 | 实施方案及售后 | 10 | 1.提供周密的实施方案,从项目的施工部署、进度安排得当、人员配置合理分工明确、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实施方案从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计0-6分。 a、方案描述完整清晰、较好的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 b、方案良好,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 c、方案较差,不能满足需求,得0分。 2.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故障响应时间、产品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培训等;售后服务方案从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计0-4分。 a、方案描述完整清晰、较好的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 b、方案良好,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 c、方案较差,不能满足需求,得0分。 |
(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