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医院12月采购意向公告
重庆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市人民医院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 购时间 | 备 注 |
1 | 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中山院区层流净化系统过滤器采购项目
| 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中山院区
| (一)两江院区层流净化系统过滤器 高效过滤器含安装、调试、检测费,数量按实际送货结算; 两江院区过滤器总数:2884 (二)中山院区层流净化系统过滤器高效过滤器含安装、调试、检测费,数量按实际送货结算; 中山院区过滤器总数:1367
| 46万元 | 2022年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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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同时,本次采购意向的公开,亦是本单位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所发布的采购需求调研公告。诚邀具备合格资质调研参与人携相应资料于本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院递交。
调研参与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在报名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经营范围及资质,在售后服务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营业执照佐证)。
2、投标方近三年来应承接5个(含)以上三甲医院净化空调过滤器供货项目[证明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原件待查),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买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投标方近三年来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总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净化空调过滤器供应业绩。
(三)调研参与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6、净化空调过滤器产品的资质证书,合格证书等。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均应加盖调研参与人单位公章后,一份在资格预审登记阶段向调研人提交,另两份在调研报价文件递交阶段,分别密封于调研报价文件正本副本中向调研人提交。
(四)调研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日10时至2021年12月6日16时(逾期失效)。
联系人:邓月婷 联系电话:023-63390113。
重庆市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