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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条例

党委办公室|2018-01-02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了完成党章规定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   “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视情况而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有计划地进行党课教育。

第二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党组织生活一般每月一次,组织生活会要提高质量,讲求实效,内容集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矛盾和问题。

第三条   发展党员制度: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严格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四条   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应将自己工作的情况定期向支部汇报。

第五条   联系群众制度:支部要建立联系群众的制度,经常听取和征求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