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病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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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2018-05-10

指重庆市以外,不能上网结算的职工医保、新农合及居民医保

门诊费用:

1、病历资料:

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检查检验报告单。(在病案室复印并盖章)

2、诊疗证明(病房提供,结账室盖章)

3、费用总清单。结账发票(结账室提供并盖章)

4、身份证复印件。(结账室复印,有病房医护人员核实病人身份的签字,医保办公室的盖章)

住院费用须由病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回当地报销,需备齐以下资料

说明:各地所需的报销资料应以当地规定为准,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