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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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2018-05-10

1、普通门诊实行定额报销使用和管理。

2013年的普通门诊定额标准为60元/人/年。

2、特殊疾病报销政策:


3、特殊疾病报销政策:


4、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费和住院费合并计算封顶线

5、居民医保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对孕产妇发生的费用,给予每人100元产前检查、400元住院分娩等补助。

6、大学生报销待遇:

日常就医:在所在学校医院就诊为主。

住院就医:在校外医院就医需要在校医院办理转院手续,若急诊住院,需入院后三个工作日内与校医院联系,办理备案手续。

支付比例:一档: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殊病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校医院80%;经校医院同意转校外医院;三级医院60%。二档在此基础上提高5%。

7、民政医疗救助:

享受民政医疗救助的病人必须与当地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在网络上激活后才能享受民政医疗救助待遇,相关费用在我院结算时一并兑现。

救助范围:8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包括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