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2021年重庆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我院拟近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特殊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存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方。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医疗设备维保服务招标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启用时间 |
1 | DR | Multix Fusion MAX(双板) | 西门子 | 2020.7.10 |
二、 项目概况:我院对西门子DR 型号Multix Fusion MAX(双板)医疗设备三年质保,最高限价、技术参数、商务条件等见附件1。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四、商务要求
服务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本部,具体服务地点由需求部门指定。
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天内开始实施对应的项目服务。
五、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截止
递交资料时间(13:30--17:00)
六、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须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的方式书面递交我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方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方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需求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3-6339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