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医院关于接收新药资料申报的公告
各药品生产企业及配送商业:
根据我院临床诊疗实际需求,医院拟于近日接收新药资料,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此次新药申报原则如下:
(1)属于我院拟引进新药品规目录范围(附件1);
(2)属于重庆市药交所平台挂网品种;
(3)符合2021年03月01日起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政策,并提交药品国家医保码;
(4)以上原则须同时满足。
2、填写附件
请按附件2(新药申报资料目录)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资料,包括:药品申报信息表(附件3)、新药申报承诺书(附件4)、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5)、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6)、厂家委托申明书(附件7)。
3、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
按照附件2要求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4、申报资料报送截止时间:
3月27日(星期日)下午17:00,周六周日正常接收资料;纸质申报资料收集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院本部药学部临床药学室;资料接收人:封杰;联系电话:63390800。电子版:所有资料打包按照:序号+药品通用名+规格+剂型的命名方式添加压缩包发送至邮箱:1751041057@qq.com。
现场递交资料人员需提供双绿码和核酸48h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不能办理纸质版的药品生产企业及配送商业可以先邮箱发送电子版材料,后续补交资质材料。
5、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6、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视为无效申报。
7、以上内容解释权归重庆市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所有。
特此通知,敬请配合!
重庆市人民医院
2022年3月23日